一、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三坊七巷研学共享空间
2.项目地点:刘家大院中落一进区域,使用面积约600㎡
3.合作周期:3年【起算日为现有研学空间运营期满次日(即2026年6月22日)】
二、招商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内容:为深化古厝活化利用,丰富三坊七巷研学业态,打造高品质“名城少年”研学实践基地。通过引入专业运营方,将刘家大院中落区域建设成为集课程研发、教学体验、文化交流于一体的研学共享空间,持续提升三坊七巷文化教育品牌影响力。
2.合作方式:运营方负责研学项目的课程研发、师资配备、引流招生、授课执行、学员安全及现场管理等工作;我司负责统一账户收银系统,提供场地基础条件,配合活动落地协调,并对运营内容进行质量监督与审核。合作期内,场地物业费、水电费由运营方承担。
三、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运营方选定→公示
1.信息发布、咨询、报名登记:2026年6月1日—6月5日止(每天9:00—11:30;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登记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记后,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fqxwlb@163.com,不参与报名者不可参与招标结果的认定。
线下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文化旅游部。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91-87661559(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2.投标保证金:2.4万元。报名者需于评比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全额打款到下列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若缴交投标保证金后,报名方未于评比时间准时到场参与评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
帐 号 | 7341 8101 8260 0060 393 |
2.1 招商方在招商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2.2 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其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则由招商方给予及时退还。
2.3 如果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者不与我司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的;
(5)投标人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招商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基本要求
3.1凡有能力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存续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参与合作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3.1.1 投标项目方案;
3.1.2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3.1.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教育咨询”或“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等相关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3.1.4 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1.5 投标单位法人和委托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壹份;
3.1.6 参与本次招商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 参加本次招商项目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合作方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以上招标文件须加盖公章。包装统一使用A4牛皮纸袋,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4.招商条件
4.1 合作期内合作模式:项目所有营业收入统一进入我司账户。合作期内,运营方保底营业额预计不低于120万元/年,我司支付不高于营业额80%给运营方作为运营方项目成本。
4.2 履约保证金:不低于6万元(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准,收取每月营业额中支付运营方项目运营成本后实际留存的3倍收益作为履约保证金)。运营方需于招商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打款到下列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本次招商结果无效。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
帐 号 | 7341 8101 8260 0060 393 |
退还政策:合同结束且确认运营方无违约行为后无息原路退还运营方。若有任何违约行为,则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退回。
4.3 结算方式:合作期内每一个自然月结算一次,每年设置两次考核节点:第九个月累计保底营业额不低于90万元;第十二个月(全年)累计保底营业额不低于120万元/年,考核月存在保底营业额差额的部分由乙方在结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至对应考核月考核营业额标准。我司支付不高于营业额的80%作为运营方项目成本,于30个工作日内汇入运营方指定账号,运营方需在结算后、我司汇款前向我司提供增值税正规发票,双方分成收入涉及的相关税费各自承担。
4.4 监管措施:运营方须保证项目日常营业收入统一使用我司收款二维码,合作期限内,我司有权对运营方统一营收进行监督管理,我司派工作人员现场抽查,运营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现运营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以我司系统记录及现场核实为准),将按以下规则处理:开展与约定研学课程内容无关的经营项目、漏单(订单未录入系统且未申报)、跳单(诱导客户绕过系统完成支付)或拖单(超24小时未录入已成交订单),首次违规需缴纳2000元处罚金;第二次违规将处以5000元处罚金并冻结当月项目运营成本支付款项直至整改完成;若累计三次违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并立即清退,同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运营方须赔偿由此产生的经营性损失。合作终止后,运营方应配合完成未结款项清算,我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未结算项目运营成本款项中优先抵扣处罚金(若有)及经营性损失,不足部分由运营方在15日内补足。
若发现合作方实际运营中出现以下情况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①存在超出协议约定的业态;
②活动期间对场地存在不可逆损坏行为;
③两次(含)以上考核营业额未达标或未按协议约定履约;
④三次(含)以上未按照街区统一管理的经营时间(研学项目可根据实际课程安排,经我司同意后适当调整,但不得擅自推迟或提前结束)进行经营;
⑤存在被投诉情况性质严重,造成我司利益受损,且经落实属实的。
4.5 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运营方保证在合作期内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运营方须保证项目日常营业收入统一使用我司收款二维码,不得私下以个人名义或其他渠道收取营业所得。
5.方案要求及评分设置
5.1方案中须明确年保底营业额及我司支付运营方项目运营成本比例(满足120万元/年保底营收及我司支付比例不高于80%的营业额作为项目运营成本为基础条件)。
5.2方案中须提供完整的研学课程体系规划,包括课程主题、适用年龄段、课时安排、教学目标等。
5.3方案中的研学开发团队人员需要具备研学导师资格
证等专业技术人员。
5.4方案中须包含招生宣传推广方案,体现渠道资源及执行能力。
5.5方案中须包含空间运营规划(如教室布置、氛围营造、设施维护等)。
5.6方案中须提供往期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5.7方案中需明确合作运营方应遵守文保院落管理的相关规定,如《福州市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管理办法》、《福州名城公司文保单位场馆合作运营评估管理办法》等,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书。
5.8 方案中需明确文保院落的日常修缮费用由合作运
营方承担,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书。
5.9方案中须明确研学空间场地如需装修及改造由运营方负责投资实施,相关费用由运营方承担,装修方案须报我司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书。
5.10方案中需附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5.11运营方须保证项目日常营业收入统一使用我司收款二维码,合作期限内,我司有权对运营方统一营收进行监督管理,我司派工作人员现场抽查,运营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现运营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以我司系统记录及现场核实为准),将按以下规则处理:开展与约定研学课程内容无关的经营项目、漏单(订单未录入系统且未申报)、跳单(诱导客户绕过系统完成支付)或拖单(超24小时未录入已成交订单),首次违规需缴纳2000元处罚金;第二次违规将处以5000元处罚金并冻结当月项目运营成本支付款项直至整改完成;若累计三次违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并立即清退,同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运营方须赔偿由此产生的经营性损失。合作终止后,运营方应配合完成未结款项清算,我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未结算项目运营成本款项中优先抵扣处罚金(若有)及经营性损失,不足部分由运营方在15日内补足;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书。
5.12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商文件及中标方案与招商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协议。逾期未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我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按评比得分顺序递补确定合作方或重新组织招商。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书。
5.13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坊七巷研学共享空间项目评分表》。
6.评比
6.1评比时间:2026年6月8日上午10:00进行现场评比。
6.2评比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6.3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不得涂改,使用A4牛皮纸袋密封,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6.4在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比,且所有参与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评比会并签到。
6.5评比文件的初审:参与投标人应提交上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若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 不进入评比。
6.6报价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招商人监督代表当场开封,综合评比得分最高者为意向合作单位。
7.开标过程中,若无符合招商条件的单位,则需重新发起招商流程。
四、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的地点
三坊七巷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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