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司申请执行福建泉牌阀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黄巷安珀酒店有限公司案执行过程公证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9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19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配合鼓楼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司与福建泉牌阀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黄巷安珀酒店有限公司案执行过程公证服务项目

1.2项目控制价:50000元

2.项目具体内容

采购鼓楼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福建泉牌阀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黄巷安珀酒店有限公司案执行过程公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对鼓楼区人民法院强制腾退黄巷20、22、24、28号及塔巷55、57号院落的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2)配合法院及采购人对强制执行现场查封物品的清点、登记、封存等环节进行公证;

(3)出具公证文书;

(4)服务周期:根据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安排,收到我方进场通知后按时抵达现场,完成现场公证并出具公证文书(正本一式叁份)为止;

3.供应商要求

3.1合法存续的公证机构,持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价文件的要求、组成及密封

4.1报价单加盖公章(从附件下载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不得涂改、增删内容;须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4.3报价须装袋密封报价,袋身注明投标项目。

5、报价

5.1报价时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5.2送达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5.3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15205015435;

5.4开标日期:报名截止当日。

6.其他约定事宜

报价供应商报价送达我司,即视为已阅读本公示内容并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要求,后续履约中若发现任何不符,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全部损失。

7.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将服务内容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7.2 本公示未尽事宜,由我司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附件:报价单f.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