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三坊七巷管委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建(指)〔2015〕25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市三坊七巷管理委员会(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的通知》(榕委编〔2014〕48号),市三坊七巷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历史文化街区内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按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 协助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规划;负责对街区内所有保护和更新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
(三) 负责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及资金申报,并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利用进行指导监督。
(四) 负责组织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业态规划的审核,审核街肆景观、店面装修、店牌店招设计等方案,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历史文化街区内违反规定的经营活动和破坏街容街貌的违规行为。
(五) 负责组织对历史文化街区旅游规划的审核及旅游景区品牌的创建工作。
(六) 根据申报世界遗产的要求和标准,负责组织协调历史文化街区申报世界遗产的各项基础工作。
(七)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三坊七巷管委会包括办公室、文物保护工作处、旅游文化工作处、综合业务工作处四个业务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三坊七巷管委会 | 市财政核拨 | 26人 | 17人 |
三、2015年度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39万元,公用经费27万元,专项经费2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万元。
3、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支出计划/万元(含经营服务收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三公”预算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万元,与2014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4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14年持平。
具体预算情况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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