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杭非遗艺术融合体验空间的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269

一、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上下杭非遗艺术融合体验空间项目

2.项目地点:下杭路125号

3.合作周期:3年+2年(以双方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第三年合约期满后,需通过我司考核后续签两年

二、招商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内容:鉴于街区文旅消费升级需求及空间艺术属性,我司计划将下杭路125号进一步升级打造为“非遗艺术+当代美学”融合体验空间。此举旨在深度融合非遗技艺的匠心魅力、当代艺术的创新表达与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的古厝风情、商贾文化底蕴,构建一个集非遗体验、艺术沉浸、文化消费等功能于一体的文旅融合全新场景。以“非遗美学赋能历史街区”作为核心理念,通过将传统非遗元素、当代艺术创作与闽都文化进行创新性结合,使其成为上下杭文旅新地标、年轻客群与文化爱好者的打卡首选之地以及福州文化消费升级的示范项目。一楼规划为非遗展示+轻餐饮品区,在非遗技艺展演、作品呈现的同时,配套契合轻食与饮品,让文化体验与消费场景自然交融。二楼规划为服饰展示区,主要围绕东方美学、当代艺术与非遗手作。下杭路125号建筑面积约434.6㎡,其中一层建筑面积217.17㎡,二层建筑面积211.85㎡,天井面积5.58㎡。

2.合作方式及结算方式:按照合作运营模式,合作期三年。合作采用收入分润模式,采用我司统一指定收银系统,“非遗艺术融合体验空间”日常收入进我司指定账户,营业收入的20%作为该项目公司运营利润,80%作为支付合作方的运营成本,每月按照分润比例进行结算,合作方需在结算后、我司汇款前向我司提供增值税正规发票,双方收入涉及的相关税费各自承担。

3.保底营收考核:非遗艺术融合体验空间第一年营业额收入不低于90.3万元,第二年年营业额不低于140万元,第三年年营业额不低于148万元。合作期内,每季度(每3个自然月)进行季度营业额考核。第三个月结算日时,当前季度营业额未达到保底营业额,差额部分由合作方在结算日后3日内完成至本季度考核营业额标准(单个考核周期内超出保底营业额部分收入不可顺延至下一考核周期)。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我司有权取消合作,收回运营权。

4.监管措施:合作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司有权下令进行整改,出现两次整改不到位立即清退: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超合同约定业态经营;

3)受到游客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

4)拒不配合街区活动;

5)季度营业额考核未完成;

6违反安全管理责任书条款或消防安全要求,并拒不整改

三、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招商合作方选定→公示

1、信息发布、咨询、报名登记:2026年1月27日至2月2日截止(每天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登记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记后,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工作人员给出的指定邮箱。不参与报名者不可参与招商结果的认定。

2、线下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利发巷59号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游客中心

3、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1-83219581;邮箱:2112584563@qq.com。

4、评比时间:2025年2月4日16:30;评比地点: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党员活动室。

四、基本要求:

1、凡有能力代运营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参与合作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1.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1.2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1.3投标单位法人和委托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壹份;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本次招商项目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合作方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方案要求

1、方案中需明确项目涉及的保底营收及我司支付成本比例;

2、方案中需列出“非遗艺术融合体验空间”运营规划方案;

3、项目人员需要有强有力的运营能力,有文创产品设计、生产制作、品牌包装、活动策划等专业技术人员,且拥有店铺运营资质;

4、方案中需有明确宣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的宣传渠道、宣传方式等;

5、方案中需提供合作品牌简介、公司资质等,体现品牌或IP影响力、创造思维、文化代表性等内容;

6、方案中需有明确同意就本合作项目缴纳履约保证金,且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承诺函);

7、方案中需承诺店里销售的文创商品需提供相应的版权授权证明或者相应的资质文件。且承诺销售的产品均为合法产品,不存在侵犯任意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的违法情形,如因知识产权或其他违法问题导致我司受到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索赔、行政部门罚款)等,必须给付我司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我司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损失、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提供承诺函

8、方案中需承诺代运营单位承担非遗艺术融合体验空间的场地布置任务、文创产品设计、生产制作、品牌包装、活动策划、维护店铺运营、执行配套活动、做好店铺安全和宣传等工作提供承诺函

9、方案中需明确由我司统一收银,合作方所有交易行为必须通过我司指定收银系统完成,严格禁止线下私收、第三方平台直结等非授权结算行为。如发现合作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以我司系统记录及现场核实为准),将按以下规则处理:漏单(订单未录入系统且未申报)、跳单(诱导客户绕过系统完成支付)或拖单(超24小时未录入已成交订单),首次违规需缴纳2000元处罚金;第二次违规将处以5000元处罚金并冻结当月分成款项直至整改完成;若累计三次违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并立即清退,同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合作方须赔偿由此产生的经营性损失。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应配合完成未结款项清算,我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未结算分成中优先抵扣处罚金(若有)及经营性损失,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在15日内补足提供承诺函

10、项目合作期间合作方与街区品牌深度合作,其物料标识、美陈设计、logo等视觉系统需同步街区风格元素,设计稿与效果图需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物料费用自理。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5.评比

5.1在上述规定时间、地点评比;

5.2文件密封性检查:开启文件前,评比小组确认文件为密封状态;

5.3资格初审:评比小组首先对参与公司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若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不进入评比;

5.4方案评比:由我司评比小组进行方案评比。

5.5结果选定:以最终获评分最高者为最终合作方。

六、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的地点

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点击下载方案评分表.docx


评论啦
我来说两句:

只有注册用户才能提交评论,您还未登录!登录注册